关于领取202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单独划线地区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单独划线地区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
在乌兰察布市考区参加2024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并且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经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
二、领取方式
提供现场领取和网上申请证书邮寄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情况自选其一。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7月31 日—8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暂停办理)。
2、领取地址: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集宁区新区永安路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人事考试窗口。
3、所需材料:
本人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
咨询电话:0474—8308403
(二)证书邮寄
1、申请流程
需申请证书邮寄的考生请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在线注册,选择“申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寄递服务”功能,如实填写邮寄信息(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收件址),如因收件人地址错误或不详、联系不到收件人等原因造成邮件(证书)无法投递、延误或退回等情况,责任自负。
2、受理时限
申请邮寄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寄出。
3、收费方式及标准
由申请人领取邮件时到付邮费。收费标准参照邮政EMS邮寄资费指导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474—8159295
三、其他事项
此项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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