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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竞争性比选
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试用人员
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拟试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试用人员名单
拟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受理电话:0474-8321893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发现拟试用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试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拟试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计划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试用人员到比选部门报到。
(三)拟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比选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试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试用人员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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